【光伏回收】各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汇总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上述行动方案,各省结合实际情况,相继推出本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方案举措。
1、《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4/04/17
举措中提到,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1500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0个。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2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2、《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方案中提到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方案中提到实施资源再生利用链条建设工程。结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培育、静脉产业园提质升级、无废城市建设,立足我省再生资源规模优势,培育壮大多元化市场主体,完善提升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盾构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再生金属、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4、《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文件中提到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积极培育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加强旧件损伤检测与残余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推动风电光伏、盾构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完善家电、家具、汽车等产品标准。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
5、《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文件中提到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深入推进我省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在大同、忻州、朔州、运城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大的市率先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开展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2
文件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大力推进产业基础较好的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建设集中规范的再制造基地,推动再制造产业集群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政策、标准、技术、溯源等支撑,推动废旧资源加工利用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依托废旧物资循环体系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特色园区。统筹探索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5
文件提到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打造航空整机、配套、运营、报废拆解再制造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构建设备寿命评估方法和技术体系,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延续利用和梯次利用,率先发展风电设备中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高值部件以及光伏逆变器等关键零部件再制造。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排放控制水平。严格执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落实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
8、甘肃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文件提到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省内及周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我省产业基础较好的石油装备、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鼓励在酒泉市等风电装机规模较大的市县布局退役风电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研制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绿色拆解、回收利用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
9、《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5
文件提到推动能源行业升级改造。推进煤矿智能化升级,提升采掘成套装备智能控制水平,加快矿山设备更新改造。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供热、节能降碳改造“三改联动”。对单机1.5兆瓦以下风电机组实施“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开展老旧光伏电站升级试点,提升发电效率。到2027年,“三改联动”累计完成改造560万千瓦,老旧风电场更新改造200万千瓦以上。
深度挖掘再制造产业潜力。鼓励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煤矿机械、普通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加强大型成套装备研发应用。探索在风电光伏、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10、《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6
文件提到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探索循环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模式,做好再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参与国家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制定。开展省地方标准与相关国内外标准比对分析,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支持省内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0
文件提到推动设备高端化。依法依规淘汰工业母机、农机、工程机械等行业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推动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等行业更新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推动风电场上大压小改造升级。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升级一批实验检测设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0
丰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途径。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航空、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废旧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展梯次利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和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有序发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和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到2027年底,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0
文件提到推进发输配电及通信设备更新。有序实施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提高发电效率和年发电小时数,增加本地绿电供应。推动变压器等设备节电降耗,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鼓励老旧充电设施快充化改造,实施智能化和车网互动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4、《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
推动生产和用能设备更新。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结合实际推进水电、风电、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推进废旧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15、《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
文件提到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在售后维修等领域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稳妥开展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探索开展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标准研制。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0项,发布省级地方标准50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16、《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
文件提到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重点行业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争取每年组织实施6000个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对标国际先进更新光伏、航空、动力电池、机器人等行业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加大工业母机、机器人、电力装备、工程机械等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推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推动风电、光伏等关键零部件设备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大用地要素保障,优化环评、能评审批程序。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及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加快制定完善电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光伏、电动自行车等产业发展急需标准。到2027年,推动制定实施100项产品技术领域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7、《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6
文件提到提升资源加工利用再制造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废钢铁、废铜铝、废塑料、风力发电设备机组等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集聚区。指导企业积极申创省级“无废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牵头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供销社,各市州人民政府)l
18、《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6
文件提到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再制造,推进航空动力与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国家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风电、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19、海南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6
文件提到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引进和培育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头部企业,鼓励发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运输、拆解、利用一体化业务模式。持续推进昌江黎族自治县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三亚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