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回收】国家将安排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力支持“双新”政策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双新”政策)的通知,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回收再利用体系建设。7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双新”政策的重要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文件中提到,此次特别国债的支持范围将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扩大到能源电力(其中包括风电、光伏项目设备更新和改造)、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并要求统筹考虑不同领域特点,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 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相关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此外,在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方面,对符合《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 号)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1 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 2 年,贴息总规模200 亿元。
以上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地,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老旧风电、光伏项目设备的更新及改造,推动国内风电、光伏电站技改项目的进行。一定比例上提高风电、光伏制造业产能的消纳及电站的发电效率,同时缓解新能源设备回收再利用企业的产能压力,促进光伏及风电循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