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上海1GW海上光伏项目竞配
8月2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拟打造海上光伏项目集群,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根据通知, 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保障性并网项目,鼓励投资主体配置储能。
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
文件指出,充分考虑原有海上风电场的运行和维护需求,聚焦周边东海大桥、临港、金山、奉贤等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海域范围,以“风光同场”的模式进行海上光伏规划布局,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集群。
文件强调,严格按照政策要求避让各类禁止开发的敏感区域,海上光伏布局不得超过原有海上风电场址海域范围。海上光伏布局、建设和运维需做好和原有海上风电设备设施衔接,不得对原有海上风电运行安全造成影响,按照海域使用法律法规做好全生命周期海域使用的相关手续规范办理。此外,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各类适应海洋的环境的发电设备以及施工设备的研发创新。
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