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月报】2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136号文”相关文件、光伏指标、分布式新规、绿电直连等相关政策,事关12省20条
根据公开信息统计,2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20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3条。地方出台政策17条,安徽、甘肃、广西、河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青海、山东、天津、云南等12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推动发电侧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落实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与用户开展多年期交易。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强化跨省跨区和省内消纳统筹。推动分布式电源公平承担系统调节成本,支持分布式新能源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
2月,国家能源局公布2025年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5年全年光伏新增316.57GW,创历史新高,累计总装机则达1200GW。分装机类型来看,集中式光伏新增规模为163.57GW,占比52%;分布式光伏新增153GW,占比48%(其中户用光伏新增45.94GW,占比1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107.06GW,占比34%)。
2月,国家能源局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包括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
2月份,地方共有12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17条。
其中:
“136号文”相关文件(2条):山东、甘肃各1条;
光伏竞争性配置/光伏建设指标(4条):河北3条,河北承德市1条;
BIPV(1条):江西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5条):天津、湖南、安徽宿松县、湖北通城县、吉林各1条;
其他政策(5条):广西、河北、青海、云南、山东各1条。
“136号文”相关文件
2月,涉及“136号文”相关文件的政策2条。
山东公布2026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出清结果,根据公示情况来看,光伏机制电价为0.261元/度,集中式入围项目25个,分布式光伏入围项目15018个;风电机制电价为0.31元/度,入围项目44个。机制电量方面,光伏机制电量为39.46亿度,其中集中式光伏为31.907亿度,分布式光伏为7.553亿度;风电机制电量为112.9亿度,总计为152.4亿度。
甘肃启动2027年度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量竞价,2027年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批次组织机制电量竞价。2027年上半年纳入机制范围的电量总规模为30亿千瓦时。分场组织,其中,风电机制电量17亿千瓦时,光伏机制电量13亿千瓦时。风电和光伏执行同一竞价区间。竞价下限为0.1954元/千瓦时,竞价上限为0.2447元/千瓦时。
光伏建设指标
2月,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建设方案、光伏建设指标的政策4条。其中:
河北承德市公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竞配涉及三个项目,英利获250MW风电指标,华电获100MW光伏指标。
河北下达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本次下达全省绿电直连项目共8个、143.644万千瓦。
分布式光伏新规
2月,涉及分布式光伏新规的政策2条。其中:
湖南发文,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但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交通场站等公共机构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受该比例限制。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参与现货市场时,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80%。
吉林发文,新增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项目,将年度上网总电量(连续12个月上网电量之和)比例上限由20%调整为50%,超出上限部分不予结算。投资主体可根据用电特性,在保障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50%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余电上网电量,实现灵活调节。
绿电直连
2月,涉及绿电直连的政策1条。
广西发文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提升本地新能源消纳水平。
2月国家政策一览

内容资料参考来源:国家各相关部门、各省政府相关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