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月报】7月48条政策落地:到2030年风光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光伏电池最高征收4%消费税
根据公开信息统计,7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48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11条。地方出台政策37条,安徽、北京、福建、广东、贵州、河南、吉林、江苏、内蒙古、山东、山西、上海、四川、西藏、云南、浙江、重庆等17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注:文中所有政策内容均收集于国家、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均为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如有遗漏欢迎补充)
7月,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亿千瓦以上,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1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1.1亿千瓦左右。
7月,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提出有序推动“沙戈荒”、水风光一体化等清洁能源基地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积极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扩大绿电应用空间。
7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7月,国家能源局公布2026年6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情况。2026年6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3825个,其中风电项目32个,光伏发电项目3787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6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751个),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
7月,工信部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要求要按照分阶段梯度培育要求,选择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建设目标明确、实施路径清晰,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择优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做好标杆引领。
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推进光伏治沙和100%绿电外送基地试点。“十五五”期间,“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3.7亿千瓦以上。

7月国家政策
(内容资料参考来源:国家各相关部门、各省政府相关网站)
7月份,地方共有17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36条。
其中:
“136号文”相关文件(2条):安徽、广东各1条;
光伏竞争性配置/光伏建设指标(5条):贵州3条,云南大理州、广东惠州市各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16条):浙江绍兴市、浙江、广东、上海、安徽阜南县、安徽太和县、安徽宿松县、安徽郎溪县、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重庆涪陵区、江苏淮安市、吉林、西藏拉萨市、山西阳泉市、北京各1条;
光伏补贴(1条):上海1条;
BIPV(1条):广东广州市1条;
“十五五”规划/光伏规划(2条):四川凉山州、江苏各1条;
绿电直连(3条):山东、上海、福建各1条;
零碳园区(3条):浙江、北京、四川各1条;
其他政策(4条):山东2条,四川、河南各1条。
01
“136号文”相关文件
7月,涉及“136号文”相关文件的政策4条。其中:
安徽发文,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广东印发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清单,此次纳入价格结算机制的项目共有2946项,包括风电、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三类。其中,风电项目共196个,总装机容量4914.557兆瓦;集中式光伏项目共224个,总装机容量约1605.657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共2515个,总装机容量约123.088兆瓦。
02
光伏建设指标
7月,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建设方案、光伏建设指标的政策4条。其中:
贵州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44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386.433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规模合计141.433万千瓦;风电项目33个,规模合计245万千瓦。
贵州公布2026年4月-2026年6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47个,规模共计425.766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6个,规模合计55万千瓦;风电项目41个,规模合计370.766万千瓦。
云南大理州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配,列入本次竞配方案的共有1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规模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规模合计15.345万千瓦。
此外,贵州公布清理2026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对纳入贵州省年度建设计划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建设和主动放弃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清理,共计53个、装机414.7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规模合计109万千瓦;风电项目42个,规模合计305.7万千瓦。
广东惠州市公示2026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废止清单,共49个,备案规模共计7577.2MW。
03
“十五五”规划/光伏规划
7月,涉及“十五五”规划/光伏规划的政策2条。其中:
四川凉山州发布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国家“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因地制宜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力争新增风电、光伏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
江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较2025年翻一番,达到1.2亿千瓦;展望2035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
04
绿电直连
7月,涉及绿电直连的政策3条。其中:
山东发文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提出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并且在公共电网新能源弃电时段,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上海印发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至2030年,建立健全全周期的绿电直连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建成一批高质量绿电直连项目,电源侧开发规模达到50万千瓦。
福建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工作,提出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的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所有用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并网型项目的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现阶段暂不限制电源与负荷的接线距离。
05
零碳园区
7月,涉及零碳园区的政策3条。其中:
浙江印发《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确定39个园区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节能降碳专项、“两新”设备更新等中央资金,省节能降碳技改资金也将倾斜支持。
北京印发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30年,形成建设零碳园区的技术体系、运营模式、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力争建成20个左右市级零碳园区。
四川发文做好国家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工作,要围绕国家不同阶段重点支持行业范围,系统梳理基础条件较好、带动作用较强的重点企业,形成零碳工厂建设储备名单,梯次有序推进国家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