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回收】《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双罚制”迎来升级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生态环境保护推入了法典化治理的新阶段。
此次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几项制度创新尤为关键,其中之一是“双罚制(既处罚违法的单位,也处罚单位内部的相关责任人)”迎来制度化的全面升级。
在过去单行法体系下,双罚制度适用范围窄、法定情形少,仅在重大污染事故、极端恶意违法中零星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将“双罚制”从各单行法中提炼出来,升格为法律责任编中的一项普遍适用的法律制度(第1064条)。这一变化带来了三个核心升级:
统一法律授权:执法机关不再需要逐一查找各单行法是否有双罚条款,法典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授权基础。
扩大适用范围:双罚制覆盖了水、大气、土壤、固废、噪声、新污染物等多个生态环保领域,针对数据造假、逃避监管排污、闲置治污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均适用双罚。
明确追责对象:法典清晰界定了四类可被追责的个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让“谁该负责”有了明确的认定标准。
对于光伏回收行业而言,《生态环境法典》对“双罚制”的升级,通过将法律责任精准穿透至企业决策层与直接责任人,显著提高了光伏回收领域的违规成本。这一制度变革有望遏制退役组件流向无资质“小作坊”的灰色链条,为合规回收企业争取更稳定的货源与合理的处置收益。长远来看,这将倒逼整个产业链加速向绿色设计与高值化利用转型,推动光伏回收行业逐步告别“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迈向更加规范化、规模化的“城市矿产”开发新阶段。
以下为条款全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