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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总】11月光伏行业最新政策汇总
时间:2025-12-08    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分享: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11月全国共发布5项光伏相关的政策,其中,国家政策3项、地方政策2项。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ECOPV)与大家分享:

  光伏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

  01.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7日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以绿色低碳为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有序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发展,建立完善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机制,促进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到“十五五”末,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基本成熟,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建设一批清洁低碳矿区,煤炭行业绿色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

  主要任务包括:

  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有效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在光照资源丰富的矿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推动新能源发电就近就地消纳,为矿区提供更多绿色电力。鼓励拥有集中连片土地资源、具备良好电网接入条件的产煤地区,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水平。创新“光伏+”多元业态发展模式,支持在煤矿复垦区发展光伏和农林业种植、畜牧饲养等,实现空间互补集成应用,在成塘成湖的采煤沉陷区建设水上光伏电站,推广应用光伏和水产养殖、农作物种植一体化模式,发挥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

  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支持矿区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完善矿区绿色交通服务基础设施。

  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的矿区智能微电网,推动矿区光伏风电、瓦斯发电、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开发运行,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推动提高矿区生产负荷调节能力,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努力扩大矿区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0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主要内容

  意见指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突破新能源高效发电利用技术。加强高效低成本光伏、风电技术研发,试点建设超大功率深远海风电机组。加快提升新能源超短期、短期、中长期等不同时间尺度功率预测精度。

  03.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2日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主要内容

  意见指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鼓励矿区依托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集约化布置送出海缆廊道和登陆点,鼓励共享送出通道。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推动光伏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推进建筑低碳用能和清洁供热,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深化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在严格落实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依托新模式新业态整合农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水能等资源,提升乡村电力自主、可靠供应能力,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利用。

  省市层面

  0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25—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2日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内容

  纲要提出,到2027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质量和规模明显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纵深推进,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走在全国前列。到2035年,绿色低碳经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品质达到全国同类地区先进水平,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相适应的绿色低碳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提升能源资源绿色化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重点打造包头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上光伏电站优先布局在边境沿线、沙漠戈壁、荒漠半荒漠、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地区。

  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相关盟市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退役新能源设备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推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全面推进防沙治沙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推广库布其和磴口模式、光伏治沙经验。一体推进防沙治沙和新能源开发,深化“禁牧保护、沙地治理、光伏绿电”一体治沙。推进矿山治理修复生态产品机制转化。创新煤矿等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推进的重大技术,积极探索“采矿愚公移山、复垦绿水青山、转型金山银山”矿山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矿山治理+光伏”、“采—复—农—园”等多种绿色协同发展模式。

  0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7日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内容

  规划目标为,到2030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稳步增长,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3+5+X”海洋产业体系和“两核引领、一带联动、一廊辐射、多点支撑”海洋产业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建设引领区和国际领先的现代海洋城市,海洋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球沿海城市前列。

  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新能源产业。推动海上风机整机及配套设备研制,加速大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批量应用,推动抗台风、耐腐蚀、高效能的海上风电机组和基础设施发展。推动海上光伏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鼓励海洋新能源立体化、多元化融合发展,探索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等技术储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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